
福島核電站的核廢水儲存區。
【橙訊】日本共同社消息指,圍繞日本東京電力公司福島第一核電站事故,東京地方法院今日判決東電前高層賠償東電13萬億餘日元(約合7300億港元)。
共同社稱,東電股東由於東電前高層疏於海嘯對策管理,造成巨額廢爐費用等對東電造成嚴重損害,於是對五名前高層提起訴訟,要求他們向公司賠償總額22萬億日元(約合1.26萬億港元)的損失。
東京地方法院今日作出勒令前高層賠償的判決,要求支付的賠償額為13萬億日元多。此判決為司法上首次認定東電前高層負有賠償責任,或會影響到核電站管理者的經營。
圖:法新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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