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在新冠肺炎疫情下,佩戴口罩可算是公民責任,最近網上流傳一段影片,一對情侶坐巴士時因拒絕拉高口罩遮掩鼻子,而被全車乘客和車長「圍剿」,但「離罩情侶」不但沒有順從,反而「舌戰群儒」,掀起一場罵戰。
事件於周一 ( 4 日 ) 發生,涉事的巴士為來往昂坪至往東涌的 23 號巴士,從網上流傳的片段可見,當時一對坐在巴士最後的情侶的口罩僅覆蓋口部,沒有遮掩鼻部,車長於是善意提醒,這對情侶不但沒有把口罩拉高,反而批評司機多事,又向對方進行人身攻擊。
其後其他乘客加入戰團,指「離罩情侶」已經觸犯法例,涉事男子一度舉中指回應,但後來仍然願意配合拉高口罩,不過,他的女友則堅持到底,最終要報警處理。
根據《預防及控制疾病(佩戴口罩)規例》(第599I章),規定在指明期間内,除了《郊野公園條例》(第208章)第2條所界定的郊野公園及特別地區內的戶外公眾地方,任何人在登上公共交通工具時,或在身處公共交通工具上時;或在進入或身處港鐵已付車費區域時;或進入或身處指明公眾地方時,須一直佩戴口罩。而佩戴口罩,是指口罩以覆蓋其口和鼻,並使口罩貼着其鼻、下頦和臉頰。同違反《規例》沒有佩戴口罩,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第三級罰款(10,000 元),或可藉繳付定額罰款5,000元,解除因該罪行而須負的法律責任。
警方回覆傳媒查詢時指,事件中暫時沒有人被捕、被票控或被檢控,案件列作「糾紛」及「有人不適」處理。

FB,按圖可放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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